根据东莞生育保险政策,男方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特定条件,具体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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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或流产 :需符合计划生育条件,且配偶因病理原因生育或流产,男方所在单位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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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参保 :若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男方仍可申请。
二、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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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适龄本市户籍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54元计算,非户籍按实际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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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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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 :第一胎5000元,第二胎6000元,第三胎及以上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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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 :第一胎3000元,第二胎4000元,第三胎及以上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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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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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医确认 :配偶生育或流产后,男方或配偶需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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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拨付 :用人单位垫付津贴,由社保机构审核后拨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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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可直接办理生育就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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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补贴与生育津贴分开申请,需满足户籍或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