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女职工,可领取上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的津贴。一胎基础产假158天(含60天奖励假),难产或多胞胎每孩增加15天,津贴直接拨付至单位账户(部分区县已试点发放至个人)。补缴不超过3个月且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的,缴费时限可合并计算,早产但妊娠晚于参保日期的也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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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满足以下任一情形: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补缴3个月内);补缴超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起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终止妊娠需提供医院证明,且同一医保年度内首次终止妊娠方可申领。 -
计算方式
津贴按日计算:日标准=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例如,单位月均基数为8000元,一胎产假158天,可领取津贴约8000÷30×158=42,133元。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差额由单位补足。 -
申报材料
需提交《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盖章)、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历(难产需注明)。终止妊娠另需B超单或诊断证明。线上可通过“湘医保”小程序申请,线下需在分娩后1年内提交材料。 -
注意事项
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但可申领一次性补助。部分区县(如株洲、湘潭)已试点津贴直发个人账户,需关注当地政策。
建议参保女职工提前确认单位缴费基数,留存医疗证明,并通过“长沙本地宝”查询实时政策或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