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去北京看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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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 在京津冀同城化待遇的31家医疗机构(包括北京16家和天津15家),保定市参保人员可按保定市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享受报销待遇,即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政策内费用的55%。
- 在其他北京的医疗机构,保定市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一般为政策内费用的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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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在北京的医疗机构,保定市参保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一般为三级医院报销20%,二级医院报销30%,一级医院报销40%,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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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报销比例:
-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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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报销比例:
-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起付线200元,超过起付线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统筹基金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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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对于门诊特殊病种,如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等,每年还可限额补偿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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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 城乡居民跨省异地住院待遇起付标准由原来统一的2500元降低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2000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为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
总结: 保定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时,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就医类型(普通门诊、住院、慢性病、特殊病种等)以及是否为京津冀同城化待遇医院而有所不同。为了获得准确的报销比例信息,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就医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