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社保局报销医疗费需提供社保卡、医院盖章的原始票据和费用清单、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信息,住院报销还需出院记录,特殊情形需补充诊断证明等材料。以下是具体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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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无论门诊或住院,必须携带参保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委托他人代办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金融社保卡需提供指定银行的存折/卡复印件。 -
住院专项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需补充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原件),涉及高价医用材料(如人工器官)需提供条形码或国产/进口证明。意外伤害报销需填写《受伤经过确认书》并提交入院记录。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门诊大病报销需用药方案或治疗计划(医院盖章);异地急诊需提供急诊病历及入院记录;生育费用需附加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等;交通事故需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 -
时效与注意事项
医疗费用需在诊疗截止日起1年内申请报销,票据需完整且标注明细。材料不齐全会收到补正通知,需5日内补充。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材料细节,避免遗漏影响报销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