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农合医保经办机构是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业务管理的专门机构,实行“六统一”市级统筹模式,由县乡两级分工协作,核心职责包括基金监管、政策执行、费用审核及定点机构监督,确保农民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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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与统筹模式
洛阳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分为县级和乡级两级。县级机构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直属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专户管理、政策制定及全市统筹协调;乡级机构通过派驻或委托形式(如乡镇卫生院)设立,侧重参合金收缴、费用初审及村级服务监督。全市实行“六统一”管理(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等),强化市级统筹抗风险能力。 -
核心职责与运作机制
县级机构主导基金专户储存与安全支付,审核大病补偿并公示收支;乡级机构协助宣传动员、费用报销及定点机构行为督查。两级协同确保基金封闭运行,杜绝挪用,同时通过定期公示提升透明度。 -
服务优化与农民权益保障
经办机构简化报销流程,提供政策咨询与争议处置服务,并联合财政、民政等多部门落实困难群众参合补助。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费用合规性动态监管,避免过度医疗或推诿患者现象。服务小憩,请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