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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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为50%。
- 门诊慢特病:报销起付标准为3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70%。
- 住院: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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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80%;
- 三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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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甲类药品费用全额报销;
- 乙类药品费用部分报销;
- 符合规定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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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先行支付现金并保存相关单据和资料。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统筹
- 支付比例:
- 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60%-70%
- 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60%
- 二级定点医院:5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200元
门诊慢特病
- 报销起付标准:300元
- 报销比例:最低70%
-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每年报销最高300元
住院
- 起付线:
- 一级医院:2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7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60%
- 封顶线:15万元/年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3000元
- 报销比例:
- 13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60%
-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65%
-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70%
- 30万元(含)以上部分:75%
- 封顶线:40万元/年
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门诊
-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具体政策确定
门诊慢特病
- 报销比例:根据具体病种和政策确定
住院
- 起付线:
- 一级医院:500元
- 二级医院:1000元
- 三级医院:20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90%
- 二级医院:80%
- 三级医院:70%
报销范围
药品费用
-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
- 乙类药品:部分报销
- 不报销的药品:营养滋补品、部分动物及动物脏器、酒制剂、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等。
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 符合规定的费用:全额或部分报销
- 不报销的费用:就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等。
报销条件
- 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先行支付现金并保存相关单据和资料。
总结
汉中市医保报销政策旨在减轻参保居民和职工的医疗负担,提供公平、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应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应对医疗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