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能否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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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如意外流产、自然流产等),且需在指定医疗机构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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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需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规定年限(通常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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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要求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
二、津贴标准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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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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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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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含引产及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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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形式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发放,与工资合并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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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参加生育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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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北京)对门诊流产有额外报销规定,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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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请假上班不影响津贴领取,但可能影响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