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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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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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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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最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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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门诊共济保障待遇覆盖全体参保人员,起付标准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相关(一级65%、二级60%、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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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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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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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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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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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年度最高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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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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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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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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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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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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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外医疗机构 :一级、二级95%,三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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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三级医疗机构 :急诊抢救直接住院85%,未按转诊规定80%,跨省70%。
四、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超过年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年最高限额35万元。
注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1-2023年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2023年最新调整为准,建议咨询医保部门获取实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