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被单位扣下后,通过诉讼途径可以依法追回。具体维权方式如下:
一、诉讼可行性
生育津贴属于女职工的工资性补偿,受法律保护。若用人单位无故扣留或挪用,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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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其支付被扣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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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协商无果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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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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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明确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已参保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参保按产假前工资),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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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且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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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仲裁申请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诉讼时效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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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准备 :需提供生育津贴发放记录、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单位扣留事实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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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 :若生育津贴已由社保机构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冻资金。
生育津贴被扣可通过诉讼途径有效追回,建议优先选择仲裁解决,诉讼作为最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