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贵州省生育政策,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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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公式为:[职工月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含难产、多胞胎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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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
二、具体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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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158天(含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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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
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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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额外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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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时限:生育或手术后6个月内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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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分娩后12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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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均工资计算:以用人单位全年缴费基数除以12个月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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