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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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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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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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60%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5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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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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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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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比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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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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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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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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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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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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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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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45万元)
三、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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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待遇 :产前检查最高报销600元,叠加普通门诊后年度可报销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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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无并发症疾病,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80%,三级70%。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阳市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