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累计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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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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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签约基层医疗机构 :按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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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及以上医院 :按3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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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 :按30%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按费用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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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 :需自付(如学生500元/年、退休人员400元/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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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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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 :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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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元 :按9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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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 :按90%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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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按8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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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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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少年儿童 :门诊按65%结付,住院与职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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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门诊按90%-95%结付,住院比例略高于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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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累计35万元以内按95%结付,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基金支付
四、门诊特定项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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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 :累计20万元内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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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治疗期20万元内报销90%,康复期延续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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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如白内障手术):按项目单独设定报销比例(如3500元内90%)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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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为结算年度,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和参保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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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额度 :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费用均按年度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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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交完整医疗费用单据至社保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办事平台数据,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