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就医指参保人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办理备案后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包括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药店购药等,政策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的行为,需先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就医可实现医保直接结算,覆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药店购药(部分地区)。若未备案,部分情况仍可事后补办,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普通门诊和住院通常无需选定点医院,但门诊慢特病需指定定点机构。异地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药品、诊疗项目等按就医地目录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标准。跨省直接结算需选择开通该服务的联网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长期异地居住、异地转诊、异地工作人员或因急诊均可申请备案。参保人可通过线上(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备案后本地医保通常不受影响,仍可双向享受待遇。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在异地使用需根据当地政策配置权限。异地转诊或急诊未备案者可事后报销,但比例可能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