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主要分为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类,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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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公式为: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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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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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难产/多胞胎:3个月+0.5个月×(难产/多胞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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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1.5个月(3个月以内)或1个月(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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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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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 :90天及以上产假可享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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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90天及以上产假可享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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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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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未参保时,第一胎可享补贴的50%(如顺产2400元)。
四、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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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一级医院1200元→1500元,二级医院1300元→1800元,三级医院14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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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一级医院2200元→2500元,二级医院2600元→3000元,三级医院2800元→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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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生育 :每增加1胎增加800元。
五、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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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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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
注意事项 :具体金额以实际缴费基数和产假天数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