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生育险报销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5月1日起新政策实施后,门诊产检费用报销额度提升至3000元,住院分娩费用可直接院端结算,无需手工报销。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30×休假天数计发,顺产津贴为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再增15天。
-
报销范围与条件
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参保满10个月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失业女职工。报销项目涵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结扎)等医疗费用,但药品及耗材费用除外。异地生育需先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 -
材料准备与流程
门诊产检需提供社保卡、产检发票及明细;住院分娩需提交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生育津贴另需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扬州市医保局官网申请,线下可至江都区浦江路85号医保经办点办理。 -
新旧政策对比
2024年5月1日前产检费用按旧政策手工报销,额度为1100元;新政策实施后,产检额度提升至3000元且支持直接结算。灵活就业人员可报销医疗费用但不享受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为15天。 -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5个月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若3000元产检额度用完,剩余费用可转为门诊统筹支付。未婚生育、不符合计生条例的情形(如四孩)仍可申领津贴,但计发天数可能调整。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备案生育登记,确保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关注政策动态以最大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