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住院费用分段报销,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零起付,但异地未备案待遇降低20%。
-
门诊报销: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零差率销售时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年度限额18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一级医院门诊报销50%,但异地未备案比例降低20%。例如,李某“两病”门诊花费3000元,扣除自费部分后报销1200元。
-
住院报销: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700元、1500元,多次住院逐次递减100元(最低至1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年度限额25万元。例如,王某二级医院住院花费3万元,扣除起付线后报销23120元。
-
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费用超1.8万元部分分段报销,10万元内报60%,超10万报70%。转诊备案患者如赵某,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25万元,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合计报销约19.4万元。
-
特殊群体优惠:低保、特困、重残人员起付线降低50%,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且报销比例提高10%。
提示:参保人需注意异地就医备案,否则报销比例降低且不享大病保险。及时缴费并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优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