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
在江苏省,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与缴费时长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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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
参保女职工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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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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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时间不足1年,需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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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缴费中断或未缴,生育津贴将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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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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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反政策将失去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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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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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妊娠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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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需在手术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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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配偶假期津贴需在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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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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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镇江等城市 :明确要求连续缴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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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等城市 :与南京、镇江一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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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影响
若职工在生育前更换工作,需确保新旧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无缝衔接,累计时长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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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效性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手术结束后的1年内申报,逾期可能无法申领。
江苏社保缴纳满 10个月 是申领生育津贴的核心条件,但需结合当地具体政策及生育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