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宁波市大病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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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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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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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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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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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年度累计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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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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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倍工资内 :累计费用由参保人承担20%(退休15%),其余80%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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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倍工资 :累计费用由参保人承担15%(退休10%),其余85%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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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倍工资以上至15万元 :累计费用由参保人承担10%,大病救助金支付90%,15万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金均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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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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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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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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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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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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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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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至2万元(含):基金支付68%;2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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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起付线至2万元(含):基金支付70%;2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基金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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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起付线至2万元(含):基金支付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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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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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年度累计1600元以上部分,由参保人承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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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对象 :起付线1万元(职工)/1万元(居民),超过部分80%报销,无年度封顶线。
以上信息综合自宁波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