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症医保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重症(慢性病)专项保障,覆盖80%-90%的医疗费用,需提前申报并选定定点医院,严格遵循用药目录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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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与材料
参保人员需携带近三年门诊及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检查报告等)和个人社保卡,向辖区社保处或单位提交申请。通过初审后,需到指定医院进行病情鉴定,获批后发放重症病历,方可享受待遇。鉴定费用及无关治疗费用需自付。 -
用药与报销规则
- 用药需严格遵循《武汉市门诊重症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或检查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 门诊重症在职报销80%、退休85%;慢性病在职60%、退休65%;部分重症病种报销比例高达87%-90%。
- 每日用药量受限,单次配药不超过15日量,无关费用不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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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限额
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个人支付自费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挂账。同时患多种重症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限额提高2000元。
武汉重症医保政策通过高比例报销和规范化流程,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但需注意提前申报和合规用药,确保待遇顺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