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涵盖门诊、住院、慢特病及大病保险等多层次保障,2025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年度限额提升至380元,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90%,慢特病病种扩至39种,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最高75%,全面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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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享受高比例报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60%,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报销70%,年度限额380元。职工医保则按医疗机构等级差异化报销,一级机构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0%,三级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
住院待遇
城乡居民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65%。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更高,一级机构95%且零起付,三级机构85%起付300元。重特大疾病患者还可申请医疗救助,最高补助16万元。 -
慢特病保障
涵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39种疾病,城乡居民起付线500元、报销60%,职工报销75%。多病种患者可叠加计算限额,如第二种病种按80%累计。肾透析等特殊病种报销比例达75%。 -
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个人自付超1.2万元后分段报销:2万以下65%、5万以上75%。职工医保起付线1万元、统一报销75%。20种重大疾病额外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缓解高额费用压力。
参保人员可通过“我的宁夏”APP线上报销或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并关注年度政策调整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