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规定病种门诊涵盖12类重大疾病及特殊治疗,包括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等,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结算且不设起付线,为患者提供长期、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以下是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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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病种范围
杭州市规定病种门诊覆盖以下疾病: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艾滋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也纳入管理范围。部分政策文件显示,癫痫、脑瘫等疾病也可能被列入。 -
备案与待遇
参保人需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及相关病历资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有效期5年。备案后,门诊医疗费按住院标准结算,且不设起付标准,大幅减轻患者负担。艾滋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需通过疾控部门统一办理。 -
特殊办理流程
- 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儿童孤独症)需专科医院或三级医院专科证明。
- 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等部分病种实行“无感备案”或免备案,系统自动结算。
- 透析患者可每3个月调整一次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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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与结算优化
规定病种患者单次配药量可延长至1个月,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者最长可至12周。异地就医支持直接结算,但需遵循参保地待遇标准。
提示:病种范围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浙里办”APP或咨询12333获取最新名单。及时备案是享受待遇的关键,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