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参保人员满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性30年、女性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政策涵盖住院报销、门诊统筹、特病保障等权益,明确补缴规则与转移接续方式,保障参保人长期医疗需求。
一、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男性需满30年,女性需满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如军龄、知青工龄等)。
- 实际缴费年限:参保人需在重庆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外地转入年限可合并计算。
二、终身医保待遇内容
- 住院报销:退休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较在职提高5%,最高达95%。
- 门诊统筹:年度限额13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
- 特病保障:高血压、糖尿病等特病门诊用药报销额度增加,部分病种取消起付线。
三、补缴与转移接续规则
- 年限不足补缴:退休时缴费不足,可按补缴时社平工资的5%一次性补足(单位参保按6%)。
- 异地转入衔接:外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需提交原参保地证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四、注意事项
- 医保中断超3个月,停止待遇;重新缴费后设6个月等待期。
- 居民医保不适用终身待遇,需按年缴费;职工医保断缴期间可转参居民医保过渡。
符合条件者退休时应及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避免待遇延迟。缴费年限可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各区医保局窗口查询,提前规划补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