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异地医保适用于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人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未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的,费用按医保支付标准的90%记账,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
1. 异地医保适用范围
- 跨省住院:参保人可持医保卡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及其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 省内门诊:深圳市已实现异地医保门诊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在深圳市132家指定医院刷医保卡看门诊。
2. 报销比例及费用结算
- 住院费用:已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的,按参保地政策报销;未办理的,费用按90%比例记账。
- 门诊费用:参保人需确认参保地是否开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功能,备案后可享受医保报销。
3. 办理流程
- 备案手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提前办理备案。可通过线上、线下或电话传真等方式申请,备案后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转诊要求:异地转诊就医人员需到具有深圳市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4. 注意事项
- 未备案情况: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门诊费用需参保人自行申请审核报销,报销比例可能受限。
- 特殊门诊项目:如门诊慢特病种、特检等,暂不支持异地直接结算。
总结
深圳市人民医院异地医保政策为跨省及省内就医人员提供了便利,但需注意提前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权益。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