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住院未超过15天能否报销?关键看病情需要和医院审核! 若因同一疾病需短期内再次住院,需由定点医院开具证明并提交社保局审核;若为不同疾病或异地就医,通常不受15天限制。核心要点:医院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患者,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与首次相同,但需注意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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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与例外情形
多数地区要求二次住院间隔超过15天(防止分解住院),但病情紧急、癌症等特殊治疗、异地就医等情况可豁免。需由主治医生填写《再次住院审核表》并提交社保局驻院办,通过后即可正常结算。 -
报销材料与流程
准备身份证、医保卡、出院记录、费用清单等材料,通过医院医保科或社保局窗口申请。若需垫付费用,后续可凭票据零星报销。审核通过后,报销款约15个工作日内到账。 -
注意事项
- 同一诊断需严格审核,不同诊断或换医院则无间隔限制。
- 起付线降至首次的一半(如650元),报销比例不变。
- 若遇医院拒收,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医保办,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