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医保政策规定,退休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
-
男性:累计缴费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
女性: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
同时要求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
-
视同缴费年限
- 2001年10月1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为缴费年限。
二、补缴政策
- 不足年限需一次性补缴,单位按缴费工资的7%补缴,个人按2%补缴,补缴后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三、特殊情况处理
- 2011年4月1日前退休但因单位原因中断医保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规则补缴费用。
四、退休年龄参考
- 女性:50周岁(普通职工)或55周岁(干部);男性:60周岁。
总结 :长春市医保退休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且实际缴费满15年,不足部分可补缴。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