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保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两大群体,提供门诊、住院、慢特病等多层次保障,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助670元/年,困难群众可享45%-100%的参保资助。 新生儿参保、异地就医备案、家庭共济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蒙中医药报销比例最高提升15%。
赤峰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集中征缴期(每年9月至次年2月),参保后可享受全年待遇。门诊观察治疗年度限额800元,慢特病如肺动脉高压年度报销高达15万元,住院年度支付限额12万元,一级医院报销85%。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4000元(退休人员5000元),住院支付限额35万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更高。特困人员、孤儿等群体享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等定额资助220元。
2025年政策新增连续参保激励措施: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缴1年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零报销人员次年也可提高3000元限额。但断保人员需面临3个月以上的待遇等待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结算,临时外出急诊视同已备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共济近亲属使用,但门诊统筹仅限本人。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完成缴费,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建议及时关注集中征缴期,避免因断保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