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护理费用报销,是国家为保障民众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设立的重要制度,能极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一般来说,当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一定金额(如 2 万元,不同地区有别)以上、一定限额(如 30 万元,各地不同)以下部分会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范围和流程因地区、医保类型而有所差异 。
报销范围
- 医保目录内费用:各地区的大病医保范围有一定差异。以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为例,将农村儿童白血病、结肠癌、重性精神疾病等 20 类重大疾病纳入大病医保范围。而有些地区,不是按病种界定,只要属于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费用纳入大病医保支付范围。但像零售药店购药、门诊(含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等),以及应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等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 合规医疗费用:指在医保 “用药目录” 和报销范围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例如使用城镇居民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不同地区和医保类型对合规费用的界定会有不同 。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通常按费用高低分段计算。比如在一些地区,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障机构按:0 到 4 万元以下的费用按照 85% 的比例报销,4 万元到 8 万元以下按照 90% 的比例报销,8 万元以上按照 95% 的比例报销,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 。也有地区规定,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 50% 以上,且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
报销流程
- 住院登记审验:大病患者住院后,需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 门诊报销申请:申请如肝硬化等部分疾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规定时间(如 5 月、11 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从规定时间(如 7 月、1 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像白血病等部分疾病的门诊报销,则是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到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相应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
- 提交材料审核:报销时需提交如参保人身份证、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不同地区和医保类型要求有别)。商业保险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医疗费用等进行审核 。
- 领取报销款:审核合格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支付方式原则上采用银行卡形式 。
不同地区的大病护理费用报销政策在细节上有诸多不同,在申请报销前,务必详细了解当地政策,保存好相关材料,按流程申请,以便顺利获得报销,减轻大病带来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