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政策明确: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住院按医疗机构级别分级设置(200-800元),并实行“多次住院递减”机制,同时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提供专项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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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时,无需支付起付线,直接按医疗费用的6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 -
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差异化设置起付线:区内一、二、三级及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多次住院可降低起付线——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仅需100元。 -
慢病门诊专项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含并发症)患者门诊购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年度限额最高达600元。2024年新增过敏性鼻炎病种,进一步扩大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
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
大病保险对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4万元部分实行分段报销(最低60%);特困人员、孤儿享受100%医疗救助,且无起付线限制。
提示:参保人员可优先选择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以享受零起付线优惠,住院时合理规划就诊次数以降低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