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新规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简化备案流程并扩大直接结算范围,参保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提升,部分情况免备案,急诊抢救可直接结算。
兰州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省外住院需提前备案,但省内住院和普通门诊无需备案,异地转诊、急诊抢救人员自动纳入直接结算。备案方式支持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甘肃医保APP)或线下窗口办理,承诺制备案可后补材料。
新规覆盖异地急诊抢救、外伤住院及多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部分病种支持“一站式”直接结算,异地购药或转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结算。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承诺制备案补齐材料仍按原标准结算,未提供的降20%。
自行前往省外就医的参保人(非急诊)住院报销比例从降低30%降至20%,急诊抢救直接纳入住院费用结算不降比例。异地备案有效期放宽,备案期内多次就诊持续生效,特殊情况下可事后补办备案并按对应标准报销。转诊至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二次赴同一地治疗同种疾病按转诊政策执行。兰州市参保新生儿异地死亡、大中专学生寒暑假就医等特殊情形均明确报销细则。
参保人需在就医地选定定点机构,急诊可直接结算,长期居外人员可备案两地双向报销。需长期备案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明或承诺书;转诊需医疗机构证明。住院结算首选联网医院,手工报销需12个月内申请。兰州医保系统与全国平台联网,可实时查询异地定点机构名单,建议备案前核对开通状态以避免结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