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电话医保转诊服务已取消,但可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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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服务调整
自2020年1月10日起实行的电话转诊转院服务已停止执行,参保群众需通过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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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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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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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拨打医共体牵头医院电话或线上平台办理,备案后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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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条件
若需取消异地就医备案,需通过电话或线下窗口报备身份证号或持身份证到参保地办理信息撤销,但转诊备案回参保地后无需主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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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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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南京)可能允许直接挂号就诊享受医保报销,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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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转诊流程后,社卫中心不得作为转诊“二传手”,确保就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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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及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