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于2023年度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
一、缴费基数调整的背景
此次调整基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变化。2022年度全省平均工资为84831元,因此2023年度菏泽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随之调整。
二、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及适用范围
- 上限:21207元,适用于月工资高于此金额的职工。
- 下限:4242元,适用于月工资低于此金额的职工,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三、缴费比例及适用对象
- 个人缴费比例:2%(不包括已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
- 单位缴费比例:
- 企业在职职工:8.5%;
-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7.8%;
- 其他人员:具体缴费比例由相关政策另行规定。
四、注意事项
- 基数调整时间:2023年8月起执行新标准。
- 特殊情况处理: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化时,需在缴费基数调整后另行申报。
总结
此次调整旨在确保医保缴费基数与职工收入水平相适应,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可参考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