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返还政策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本人参保基数的2%计入,单位缴纳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 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再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不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参照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的80%执行,每月66元。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定额计入,标准为武汉市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每月83元。
1. 在职职工医保返还政策
- 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确定。
- 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返还政策
- 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再给予门诊和购药补助,不计入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参照用人单位退休人员计入金额的80%执行,每月66元。
3. 退休人员医保返还政策
- 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定额计入,每月83元。
4.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 政策内容: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庭共济成员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申请方式: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医保经办机构等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
5. 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
- 普通门诊统筹:将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支付比例从50%起步。
- 个人账户资金划入调整: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6. 其他政策调整
- 门诊慢特病病种增加: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扩大日间手术付费病种。
-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并实施家庭共济。
以上为武汉市医保返还政策的详细解读,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