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药店刷卡购药,但需满足3个关键条件: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在已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药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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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合肥市居民医保(含新农合)参保人可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连锁药店购药。目前全市超2000家药店支持该服务,覆盖老百姓、国胜等主流连锁品牌。 -
报销规则
- 药品限制:仅限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标注“甲类”“乙类”),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不予报销。
- 支付比例: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150元,甲类药按60%比例报销,乙类药需先自付10%后再按比例报销。
- 起付标准:单次购药满20元起可报销,每日限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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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购药时需主动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告知店员使用医保结算。系统将自动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个人只需支付自费金额。若药店显示“结算失败”,可能因药品未纳入目录或药店未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提示:部分慢性病用药(如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建议参保人提前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定点药店名单及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