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糖尿病长期门诊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确诊糖尿病、持有有效医保、符合门诊治疗指征且病情稳定。 具体分为以下4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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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断要求
患者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糖尿病确诊证明(如糖化血红蛋白、空腹血糖等检测报告),且符合WHO或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诊断标准。慢性并发症(如肾病、视网膜病变)患者需额外提交相关检查记录。 -
医保资格审核
仅限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确保医保状态正常。异地参保者需提前办理医保备案手续,否则无法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
病情评估标准
要求患者病情处于稳定期(近3个月血糖波动在空腹7-8mmol/L、餐后10-11mmol/L以内),无急性代谢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需由主治医师填写《兰州市慢性病长期门诊审批表》并盖章。 -
材料提交与办理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病历资料及1寸照片,到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医院医保科申请。审核通过后,每年可享受最高2000元门诊统筹报销,用药范围限《甘肃省慢病用药目录》内降糖药物。
符合条件者建议尽早办理,门诊资格有效期3年,到期需重新提交近1年病历复查。长期门诊可大幅降低糖尿病患者定期购药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