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上限
根据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社保政策,缴费基数12100元属于 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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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广安市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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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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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520元,其300%为181560元(对应月均60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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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缴费基数上限为15130元(对应月均5043.33元),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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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 单位参保人员 ,个体参保人员需在全省平均工资的40%、60%、100%三个档次中选择(如24240元、36360元、60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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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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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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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2100元为基数,单位年缴费约19360元,个人年缴费约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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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2100元是广安市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适用于单位参保人员,个体参保需选择其他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