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居民医保生育保障政策全面升级,覆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并发症费用,报销额度最高可达13万元,且取消结婚证等前置条件,新生儿参保可免缴当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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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孕妇的产前检查费用取消日限额,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计算,按60%比例报销,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若超限额,超出部分仍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
住院分娩及并发症保障
住院分娩(含顺产、剖宫产)及并发症费用按住院待遇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78%-90%。以往定额报销800-1500元调整为与基本医保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报销约13万元。 -
政策便利性提升
无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即可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免缴当年费用,次年补缴后仍可享受保障。先兆流产、保胎等门诊或住院费用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湖北居民医保通过八项措施大幅提高生育医疗待遇,减轻家庭负担,从产检到分娩实现全程保障,政策普惠性与便捷性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