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医保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础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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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
男性需累计缴费25-30年,女性需累计缴费20-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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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缴费年限与普通职工一致,需累计满15年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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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2月31日前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计入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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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补缴规定
未达最低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但需满足实际缴费满10年的条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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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养老金待遇越高,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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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辽宁省医保局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