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共济给浙江省内参保的外地父母使用,但需注意绑定后无法直接刷卡结算,需通过零星报销流程办理。 具体操作中,授权人需通过线上平台备案,被共济人就医后需提交医疗票据等材料至宁波医保经办机构核销。
宁波医保家庭共济政策明确将父母纳入近亲属范围,且支持省内跨市绑定。例如,子女在宁波参保且账户有结余,父母在绍兴参保,子女可通过“浙里医保”平台完成备案。绑定后,父母在绍兴就医时若个人账户不足,可先用自费垫付,再凭发票、病历等材料到宁波医保窗口申请用子女账户余额报销。需注意共济资金仅限支付合规的个人负担费用,且祖父母、配偶父母等关系不在绑定范围内。
办理流程分三步:一是登录“浙里医保”选择“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二是上传承诺书并通过人脸验证;三是提交后等待系统审核。若父母就医地与宁波系统未联网,需线下提交材料办理零星报销,周期可能较长。亲情账户仅支持电子凭证代展码,不能直接使用账户资金,需与共济功能区分。
建议提前确认父母参保地是否在浙江省内,并保留完整的就医凭证。政策可能随医保系统升级调整,办理前可通过“浙里办”查询最新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