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起付标准最新政策明确:职工住院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分为500元(一级)、650元(二级)、800元(三级),多次住院可降低20%至最低200元;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为200元(一级)、500元(二级)、1500元(三级),门诊慢性病起付线统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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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省本级职工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年度内同一级别多次住院且费用超起付线时,起付标准逐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门诊统筹起付线为100元,慢性病起付线200元,多病种不重复计算。 -
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居民住院起付线为一级200元、二级500元、三级1500元,报销比例对应为90%、75%、60%。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1000元。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报销50%,年累计限额150元。 -
特殊群体与动态调整
学生、儿童及70岁以上老人起付线更低(如三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10%。大病保险分段报销,居民起付线1.34万元,最高报80%;职工起付线1.8万元,最高报95%。连续参保零报销者可提高次年大病限额。
提示: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医院等级及政策动态调整而异,建议通过医保局官网或定点医院查询实时数据,合理规划就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