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医保参保人员可以跨市买药,且无需提前备案,但需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这一政策覆盖全省22个统筹区,执行“参保地待遇”原则,个人账户资金可直接用于购药,极大提升了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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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自2018年起,四川省分批次开通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目前所有统筹区均已实现联网。两批次试点共覆盖500余家医院和药店,包括连锁药房和社区医疗机构,例如四川太极大药房、神草堂大药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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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简化:跨市购药无需办理备案手续,持卡人只需在定点药店刷卡即可完成结算。费用按参保地报销政策计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若遇系统问题无法直接结算,可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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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与限制:政策适用于普通门诊购药,但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按参保地规定备案。购药需在药店张贴“异地结算开通”标识的定点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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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扩展计划:四川省将持续扩大联网药店范围,并优化结算系统稳定性,逐步实现“全省一卡通”目标。
建议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实时定点药店名单,确保购药顺利。若遇到结算问题,可联系药店或参保地医保部门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