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及医保目录外费用
医保卡个人现金支付是指在医疗费用结算中,参保人员需要自行承担的费用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个人现金支付的主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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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自负部分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项目按比例报销后,剩余需个人承担的费用。例如乙类药品报销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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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包括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等,需全额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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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及封顶线
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的费用,超出医保报销限额的部分需自费。
二、支付方式与账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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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 :使用医保卡内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门诊、住院自付部分(如乙类药品10%自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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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 :当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用现金补足自付部分。医保卡仅用于医保可报销项目,个人账户资金仅限门诊、药店购药等特定场景使用。
三、示例说明
若某次住院总花费12274.76元,医保统筹支付6677.36元,则个人需现金支付: $$5597.4元 = 400元(起付线) + 4890元(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
其中4890元可能包含乙类药品10%自付额、按比例自付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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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用完不影响医保报销额度,但自费部分需额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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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起付线、封顶线等标准有差异,需参考当地政策。
通过以上说明,可清晰理解医保卡个人现金支付的范围及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