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病救助申请资料需根据救助类型和地区政策准备,主要分为基本材料和补充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本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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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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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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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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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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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或单位/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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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病历、住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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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状况证明
- 城乡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孤儿证明或收入证明。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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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类型要求 :部分项目(如湖南省直单位救助)需明确标注癌症类型及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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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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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经村委会/居委会、单位或民政部门审核,建议提前沟通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三、申请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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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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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 :材料经村(居)委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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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救助 :审核通过后,救助金将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