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的医疗保障政策,大病医疗补助金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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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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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会会员(需为2016年5月后确诊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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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农村五保户等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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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范围
- 包括原发性癌症、白血病等7种重大疾病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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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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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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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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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医院出具的病历、病理报告、出院记录等医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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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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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低保证明、优抚对象证等(如适用)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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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由患者所在单位工会收集并提交材料至区、局(公司)工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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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 区、局工会初审后报市总工会审批,市总工会在30日内完成鉴定并发放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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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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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同步向民政部门申请,需提交材料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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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社区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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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后,发放《大病医疗补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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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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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处理 :若涉及医疗事故,需单独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与普通大病补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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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区、县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或民政部门
以上流程综合了工会救助和民政补贴两种途径,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