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病救助政策为罹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提供医疗费用兜底保障,重点覆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年度救助限额最高达5万元。
政策覆盖对象
- 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参保,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90%比例救助。
- 低保对象:享受定额参保补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 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享受与低保对象同等的救助待遇。
核心保障措施
- 费用减免机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比例分段救助,1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1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0%。
- 倾斜救助:对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的困难群众,额外给予最高2万元的专项救助。
- “一站式”结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与救助同步结算,患者无需垫资或重复提交材料。
申请流程
- 资格确认:持身份证、低保证等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
- 费用审核:医保部门核算合规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资金发放:救助金直接拨付至患者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提示:政策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通过“赣服通”政务平台或县级医保窗口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