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社保基数为63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
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年收入6300元 × 12个月 - 60000元(起征点)= 468元
平均每月应纳税额为468元 ÷ 12个月 ≈ 39元
-
月度累计扣除后应纳税额
若扣除社保、公积金后月收入为20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 - 3500元(起征点)= 16500元
应交个税 = 16500元 × 25% - 1005元(速算扣除)= 3120元
平均每月实缴个税为3120元 ÷ 12个月 ≈ 260元
二、注意事项
-
上述计算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实际税额可能更低;
-
社保基数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