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7月起三亚市执行的社保缴费基数制度,12600元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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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12600元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值,适用于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范围内自主选择基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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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基数范围为 2278.8元至11394元 (对应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12600元处于该上限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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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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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基数12600元时,缴费费率为20%,月缴费金额为 2520元 (12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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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98元,缴费费率为6%,月缴费金额为 227.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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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标准自2023年7月起实施,以省统计局公布的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调整。
注意 :若当前(2025年)政策有调整,建议通过三亚市人社局官方渠道核实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