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社保基数17700元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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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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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依据
缴费基数上限按2017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来宾市2017年该平均工资为5133元,因此上限为15399元(5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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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7700元的关系
17700元超出了2017年全区上限15399元,但根据政策规定,实际缴费基数上限为15399元,超出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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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项目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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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2017年全区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3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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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基数范围为3080-5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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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7700元并非来宾市社保基数标准,实际上限为15399元。若需了解具体缴费金额,需结合个人工资与单位分摊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