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桂林市社保缴费标准,结合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假设为基数)及个人缴费比例,计算个人每月社保扣除金额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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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若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低于桂林市2015年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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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若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超过300%,则按3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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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多数情况下按实际工资比例缴费。
假设2015年桂林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X元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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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基数 = 0.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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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基数 = 3.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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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基数 = 实际工资
二、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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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8%,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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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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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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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1%(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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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1%(个人不缴费)
三、示例计算(以常规情况为例)
若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 13100元 (假设该值在60%-300%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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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13100元(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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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扣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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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3100 * 16% = 2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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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13100 * 10% = 1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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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3100 * 2% = 2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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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2096 + 1310 + 262 = 36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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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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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实际缴费基数每年根据桂林市最新统计数据调整,建议以官方发布的2025年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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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差异 :不同城市社保扣除项目可能不同,例如部分城市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如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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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可通过银行代扣或单位直接缴纳。
建议通过桂林市社保局官网或官方合作平台查询2025年最新缴费基数及比例,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