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社保基数21600元的参保人员医保卡每月返还金额为432元(按45周岁以上职工2%比例计算)。医保个人账户返还可用于门诊就医、购药等医疗支出,具体返还标准与年龄、参保类型密切相关。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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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比例标准
- 不满35周岁职工:按缴费基数0.8%返还(21600×0.8%=172.8元/月)
- 35-45周岁职工:按1%返还(21600×1%=216元/月)
- 45周岁以上职工:按2%返还(21600×2%=4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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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4年度南宁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053.6元/月,上限为20268元/月。21600元超过上限,实际按20268元计算返还金额。 -
使用范围
返还资金可用于:-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
- 定点药店购药
- 部分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
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固定为4053.6元/月,不适用工资基数返还规则。建议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或银行柜台查询个人账户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