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社保基数8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需扣除五险一金和5000元起征点后,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以8400元为例,扣除社保公积金约1680元(按20%估算)和专项附加扣除(如有),应纳税所得额约为1720元,对应税率3%,个税约51.6元。
分步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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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积金扣除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672元)
- 医疗保险:2%(168元)
- 失业保险:0.5%(42元)
- 住房公积金:12%(1008元)
合计扣除约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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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税前工资8400元减五险一金1680元,再减5000元起征点:
8400-1680-5000=1720元。
- 税前工资8400元减五险一金1680元,再减5000元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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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及税额
- 1720元属于“不超过3000元”档,税率3%,速算扣除数0:
1720×3%=51.6元。
- 1720元属于“不超过3000元”档,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关键影响因素
- 专项附加扣除:如有子女教育、房贷等,可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调整:2024年8月起南宁社保基数下限调至4053.6元,可能影响实际缴费金额。
社保基数8400元在南宁的个税计算清晰简单,实际税额可能因扣除项不同略有浮动。